为人才评价松绑 云南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

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日前,云南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决定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到各高校。

据了解,此前云南省具备教授评审权的高校只有2所,具备副教授评审权的高校有11所,具备讲师评审权的有38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要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并不断加强监管,是深入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根本要求,是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此次评审权的下放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在原已下放13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下放61所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其中云南师范大学等11所高校下放教授评审权,云南开放大学等38所高校下放副教授评审权,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等12所高校下放讲师评审权;第二步根据各高校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继续下放,直至将评审权完全下放至各高校。

此外,为了防止评审过程中出现利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等情况,《通知》又明确了各高校的职责任务和高校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国家和云南省职称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评审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巡查和复核,发现违反评审工作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追究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高校,暂停其评审工作,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收回评审权。

相关推荐
新闻聚焦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返回列表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