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云南省公务员局文件

 

 

云公发〔2016〕31号

 

 

关于印发《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为全面加强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529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38号)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省公务员局研究制定了《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2016-2020年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

 

为培养造就云南省行政机关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促进“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529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138号)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国家公务员局的整体部署和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对口培训、特色基地为依托,以省校合作、沪滇合作为载体,实施优质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现代培训教育模式,打造云南特色培训体系,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加强,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培训各级各类公务员达130万人次,为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

1.基础培训成效显著。一是突出党性教育。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践行好干部标准。二是突出公务员四类培训。坚持凡进必训、任职必训、业务必训、在职必训的原则,全面加强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创新开展互联网+公务员培训,每年在线学习达10余万人次。三是突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采取送教上门、送教下基层等形式,在十六个州(市)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基层公务员13600余人次。

2.合作培训作用提升。一是强力推进东西部对口培训。发挥送出去借地育才优势,在东部地区举办专题培训14个班次,培训处科级领导干部440余人。发挥请进来送教上门”优势,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巡讲,培训基层公务员近7000人次。二是全力抓好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依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举办高级研修班79期,培训8370余人次。三是全面加强沪滇合作人才培训。省公务员局在上海市成功举办36期培训班,培训急需紧缺人才达1677人。

3.特色培训实现发展。一是注重传承发扬善洲精神。依托国家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保山)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816批次,培训全国各级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25830人次。二是注重少数民族公务员培训培养。组织3000余人次少数民族干部赴著名高校参加高级研修;重点选派230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为期半年至一年的特殊培养。三是注重合作交流培训。以加强滇老干部学习交流、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为主题,举办老挝北部九省厅局级领导干部云南培训班。

(二)存在的问题。

培训的方式方法、管理模式创新不够,培训经费不足导致公务员培训推进依然困难。激励和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参加培训的动力不足,工学矛盾依然突出。培训的效果还不够明显,针对性和时效性还有待加强。评估体系还不够科学,结果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着眼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健全完善云南特色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治理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为创新型云南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充分发挥培训工作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紧紧围绕我省“十三五”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以云南跨越式发展和辐射中心建设需求为导向,围绕“五网建设”和“八大重点产业”发展对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和健康成长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方法,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

2.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培养标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学以致用,把能力培养贯穿公务员培训的始终,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3.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扩大培训覆盖面,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问题,保障每位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提高培训统筹性,实现培训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少数民族,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以下简称“双基”培训)。

4.改革创新,力求实效。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不断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进培训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培训质量和效益。

5.依法治训,从严管理。规范和完善培训管理体制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从严规范教师学员行为,强化培训的监督与服务,依法保障公务员参训权。公务员要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纪律,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完成培训目标。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任务全面落实,大力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一遍,品牌项目培训质量进一步提升。初任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任职培训做到应训必训、不断提高参训率,在职培训每年不少于25万人次,专门业务培训要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公务员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网络培训成为重要载体,创新开展公务员分类培训,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十三五”期间,县处级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理想信念。

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教育培训,突出党章、党纪党规的培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省情、新形势等教育培训,引导公务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公务员人民公仆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二)职业道德。

深入开展以深化“忠诚教育”为主题,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责任、义务、纪律、诚实守信、行为规范的培训,大力弘扬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人物事迹和精神,使广大公务员具有文明人格、高尚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次,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8学时。

(三)依法行政。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战略、道路和体系培训,突出宪法培训,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公务员法制素养,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培训,确保公务员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

(四)治理能力。

根据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任务需要,紧紧围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发展理念、政府治理与服务,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统筹城乡发展、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等为重点,开展相关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培训,引导公务员深刻认识和把握现代化建设相关领域治理规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高有效参与、服务、推进治理的能力。

(五)专门业务。

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公务员工作职责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六)科学人文。

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和国防军事、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环保、保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积极鼓励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以及与本职工作直接相关的职业资格教育。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以提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重点。规范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和宪法宣誓程序,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依法行政、行为规范、工作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确保参训率达到100%,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任职定级。通过初任培训,培养公务员职业荣誉感,强化公务员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2. 任职培训以提高胜任领导工作能力为重点。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抓好新晋升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修养、政治理论武装,提高依法行政、领导艺术、科学素养等能力,进一步提升担当意识和执行力。新提任县处级公务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新提任乡科级公务员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3.在职培训以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依法行政、治理能力、科学人文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全面推进网络学习,灵活运用脱产培训、大讲堂、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每年在职培训不少于25万人次。培训结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专门业务培训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各部门、各系统要围绕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门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

(二)深入实施“双基”培训工程。

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强化基层公务员培训,提高执行力。一是重点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线执法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做到应训必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执行、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保障民生、化解矛盾、应急处置、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依法行政、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表达等培训,使其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工作岗位的模范标兵。坚持统筹协调,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开展培训,实行组织调训与自学、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现场教学与网络教学相结合,灵活运用送教下基层、“互联网+”等新模式,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延伸,为基层公务员创造更好培训条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省公务员局在送教下基层的同时,广泛开展工作调研、业务指导及督促检查,做好示范引导作用。各地、各部门也要相应加强“双基”培训,用5年时间将“双基”公务员培训一遍。

(三)大力抓好特色培训项目。

依托省院省校合作和沪滇合作人才培训等特色培训项目,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服务基础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以加强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大数据、“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政府治理与服务创新、科技文化、市场经济、管理知识、生态文明、金融产业、建设规划等为重点,引导公务员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现代化的客观进程和建设规律。 “十三五”期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10000名骨干公务员到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参加培训,提升公务员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创新能力、改革魄力及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充分发挥对口培训作用。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与合作,扎实做好对口培训及合作交流。省公务员局在国家公务员局的支持下,力争每年举办2-3期对口培训班。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优势资源,加强与对口部门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争取培训项目,不断开创培训教育工作新局面。

(五)全面加强公务员扶贫攻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

紧紧围绕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特别是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我省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提升贫困地区公务员队伍推动发展的能力,通过集中调训、对口培训、送教下基层、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大培训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贫困县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转移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养骨干队伍,使其了解掌握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持续推进少数民族公务员能力提升计划。

提升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公务员队伍发展能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通过举办少数民族公务员特殊培养培训班、少数民族公务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示范性培训班以及采取网络课堂、送教上门等方式,加大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在各类培训中确保少数民族公务员参训率达30%以上,有效提升少数民族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七)创新推进分类培训。

加强深入调查和基础研究,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采用“通用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等方式积极创新推进公务员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公共管理能力培训和综合能力素质提升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员以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以法律法规培训和执法水平提升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积极做好人民警察及其他特殊工作岗位公务员的实训工作,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和各相关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推进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工作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各州市、各部门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规划,整体部署,抓好落实。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新格局。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研究制定完善公务员培训规章制度。实行公务员培训计划审核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公务员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完善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强化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培训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记入任免审批表。

(三)拓展平台,夯实基础。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基地资源全国共享。积极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势资源为公务员培训服务。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各具特色、务实管用、富有时代特征的培训教材。加大精品课程开发力度,建立公务员培训精品课程库,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四)保证经费,优化效用。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规定,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尤其要对“双基”培训给予必要保障,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特别是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培训经费的扶持力度。规范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充实师资,强化队伍。

坚持政治合格、素质优良的标准,聘请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先锋模范作为专兼职公务员培训教师,不断充实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共享。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管理者参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拓宽视野,提升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省公务员局重点培训省直行政机关及各州市处科级培训管理者及骨干,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力度,用五年时间将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

(六)强化监管,增强实效。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州市、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省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实施本规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评估,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健全培训班管理制度,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班,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成规定的培训教育任务。

 

 

 

 

 

 

 

 

 

 

 

 

 

 

 

抄报:国家公务员局

抄送: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公务员局综合处            2016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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