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昆明地区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报名的通知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6年昆明地区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工作报名的通知

 

 

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组织进行2016年全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云执药协〔2016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师协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昆明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从业,并取得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药师、药士)的人员(不含卫生医疗机构的人员)

(二)昆明地区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从业,并取得药师协理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含卫生医疗机构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委托昆明医医科大学药学院以集中面授的方式组织培训。

三、培训地点

呈贡新区昆明医科大学

四、培训教材

全市统一使用《2016年度云南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81—5

报名地点: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门5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65室。

六、培训收费

由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按规定收取每人240元,税务发票统一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开具。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同时上报报名表附表一(纸质和word电子版)及费用。

(二)请市局直管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及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同时上报报名表(纸质和word电子版)及费用。

(三)凡需要开据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统一填报附表二(纸质和word电子版),报名时和报名表、费用一起交。

联系人:金祥鸣(6749326513888751694

光(13577079322

 

附件:1.2016年度云南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2.昆明地区2016年继续教育需开发票单位数、人数及金额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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